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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當今中青年群體對微商認同度的調查報告-2017級法學3班 陳盈盈等(指導老師:鄭智華)

關于當今中青年群體對微商認同度的調查報告
 
 
班級:2017級法學院法學三班
調查小組組長:陳盈盈       學号:201705060140
調查小組成員:蔡钰潔       學号:201705060141
調查小組成員:蔡珊蓥       學号:201705060142
調查小組成員:蔡妙淳       學号:201705060143
調查小組成員:黃靖懿       學号:201705060144
執   筆   者:陳盈盈       學号:201705060140

      内容摘要:随着近年來互聯網與通訊行業的飛速發展,網絡和手機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人們對網絡依賴程度增強,人們的生活也因此受到沖擊。微信作為時下最為熱門且受衆面最廣的網絡社交平台的同時,也正在逐漸演變為一個大型、發展前景可期的商業交易平台,其對營銷行業帶來的影響勢不可當。微商這一群體也随之發展壯大。微商是一個充滿活力與新鮮血液的群體,他們對人們日常生活的影響愈來愈大。本次調查通過網絡問卷、統計數據、訪談法等方式并結合微商發展現狀,就當今中青年群體對微商認同程度進行調查與分析,發現問題并提出可行性方案,為促進微商的良性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并從中得出結論:政府要适當提高對微商入行門檻的限制,加強對微商進貨渠道的監督,同時微商群體也要提高對自身的認識,誠信經營,做到買賣雙赢。
      關鍵詞:微商;誠信經營;交易平台;認同度
 
      微商是基于移動互聯網的空間,借助于社交軟件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微商模式為:微商=消費者+傳播者+服務者+創業者。微商的發展為商業注入了新鮮血液,人們的生活也因此受到沖擊。
      一、調查背景
      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後,“互聯網+”計劃走進各個行業領域,其中的互聯網購物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
      據相關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中國移動購物市場規模達8036.2億元人民币,同比增長147.3%。在美國,無固定工作崗位(網絡兼職)的人口占美國總人口的32%。而在中國,每十個人中,就有6人每天都接觸互聯網購物(包括銷售、購物)。以上數據都在說明一個問題——互聯網購物已成為一種時代的潮流。
      在互聯網購物中,微商是一種新興模式,微商是由微盟CEO孫濤勇提出的一種基于微信公衆平台,微信公衆号及微信朋友圈的一種新型銷售模式,目前有C2C、B2C、B2C2C三種營銷模式。
微商一出現,便開始瘋狂的發展,與其他新興事物一樣,在它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在接受人們的質疑。在2015年,央視對微商涉嫌造假、傳銷的連篇累牍,網絡上各種說微商是傳銷的視頻使國家政府采取了相應措施,在政府部分頒布了《無店鋪零售經營管理辦法》後,微商的發展才逐漸進入正軌。
      微商從狹義上來說是指利用微營銷平台做生意的商人。微信現在全球華人占有量14億,國内微信裝載量達到8億左右,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市場。而且史無前例的統一到一個客戶端。
      微商發展到現在,确實存在很多問題,比如類傳銷以及信任危機等等。那麼,微商的出現對人們的生活所帶來的影響究竟是好是壞?人們對微商是否認同?認同度有多少?它是不是真的像網絡上所說的一樣,微商是傳銷?微商未來發展的前景又是如何呢?為了弄清楚這些問題,我們調查小組對此展開調查與分析,希望通過我們的調查分析能夠更加深入地了解人們對微商的認同度,得出其中反映的問題并提出可行性方案。
      二、調查時間、地點、對象等
      調查時間:2018年8月
      調查地點:廣東省惠州市區
      調查對象:中青年群體
      調查方法:
      1.網絡調查法
      網絡調查法是指在網絡上發布調研信息,并在互聯網上收集、記錄、整理、分析和公布網民反饋信息的調查方法。我們小組在網絡上發布問卷,利用互聯網的及時性、互動性、經濟性與匿名性等特點,有效補充傳統問卷調查的空缺。我們共回收了214份問卷,問卷填寫可靠、調查結論客觀。
       2.訪談法
       訪談,就是研究性交談,是以口頭形式,根據被詢問者的答複搜集客觀的、不帶偏見的事實材料,以準确地說明樣本所要代表的總體的一種方式。訪談法收集信息資料是通過研究者與被調查對象面對面直接交談方式實現的,具有較好的靈活性和适應性。我們小組通過對部分受訪者進行訪談的方式,收集了幾份較為完整的訪談記錄。
調查内容:此次調查是為了深入了解中青年群體對微商的認同度,更好的了解微商對人們生活的影響,以中青年群體為代表,調查社會大衆對微商的看法,以及發現微商所存在的問題。本次調查通過發布、收集網絡問卷及面對面訪談的方式更好的了解中青年群體的意見,也為此次調查提供了更加準确和真實的數據。
      三、數據分析(問卷調查分析)
      随着“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微商已成為很多人選擇自主創業的一種新潮的方式。在這個幾乎人人都使用微信社交app的大數據時代,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信息與信息的交互,使得微商也在這個電商經濟的大環境下發展起來。幾乎每個人的朋友圈都有微商的足迹。但在這股熱潮下微商的模式和管理也一直飽受争議。為了更好的了解到人們對“微商”的認同程度,我們以廣東省市區中青年群體作為代表及研究對象發起此問卷,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214份,收回有效問卷214份,收回率為100%。調查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因此可以對問卷所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中青年群體對微商平台的了解情況
      本次共有214人參與調查,其中男性占22.9%,女性占77.1%,女性比例居多。(圖一)
       從年齡階段上看(圖二),此次參與調查成員的大多數為中青年群體,占全部的60.28%,其它年齡階段人數分别占比18.69%、19.16%和1.87%。
      從圖三、圖四中可以看出,68.23%的人對微商有所了解,94.12%的人表示身邊存在微商工作者,且數量較多。從以上數據可以得出,中青年群體對微商的了解較深,且微商群體滲透力較深,溯及力較強,中青年群體普遍能夠接受微商這一新興行業。
       (二)中青年群體在微商平台的消費情況
      對于中青年群體在微商平台的購物情況(圖五),62.62 %的受訪者表示在微商平台有過購物經曆,(圖六)超過半數的受訪問者表示普遍會購買化妝品、護膚品、服飾等物品。近八成的受訪者表示每月消費金額在300元以内。(圖七)
      此數據顯示絕大多數受訪者願意接受這個新生事物并且使用量大,受歡迎程度高。與此同時,可以看出受訪者的消費金額并不大,并無大筆交易,微商平台呈現出平民化态勢;受訪者所購買的商品也多為生活家居日常用品,可以看出微商平台親民、便民的特點。
      (三)中青年群體對微商平台的信任度情況
      微商平台的出現的确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許多便利,以下是針對受訪者對于微商平台信任程度的數據調查,本次受訪的214位受訪者中共有133人認為微商産品價格實惠。(圖八)
      另外,214位受訪者中絕大多數部分受訪者認為可信度不足,對于微商所發布的廣告,54.21%的受訪者表示其“價格較實惠,但可信度需要斟酌”,表示“價格實惠,可信度高”的僅占總人數的7.94%,“不太相信”占總人數的37.85%。整體上看,受訪者對價格方面普遍持肯定态度,但對可信度方面不太放心。在産品質量方面,64.02%的受訪者認為“看情況,有時質量較好,有時會出現一些問題”,“較可靠,商品質量較好”的占比10.75%,“不可靠,買過的産品質量普遍不太好”的占比17.76%以及由7.48%的受訪者認為價格比較高的産品質量才會比較好。
       綜上,微商産品質量呈不穩定态勢,買家對于産品質量大多抱以“看情況,看運氣”的心态,因此沒有在真正意義上做到買賣平等,雙方共赢。甚至認為産品不可靠的人數占比還要比認為較可靠的人數略多。另外,少部分人認為價格決定質量,由此可以得出微商平台也并未完全做到價格親民、購物便民。微商平台在消費者信任度這一方面依舊有待改進。
      四、數據分析(訪談分析)
     中青年對微商認同度訪談記錄(一)
      訪談時間: 2018年8月3日
      訪談地點:惠州威廉城邦小區
      受訪人:陳先生
      記錄員:陳盈盈
      問:您怎樣看待微商?
       答:微商,說好聽點就是友情買賣,說難聽點就是偷稅漏稅。微商買賣沒有交稅,對于網店和實體店都是不公平的。而且消費者沒有保障,總會有吃虧的時候。微商隻是商業的一小部分。微商不能僅僅把互聯網作為工具來用,而應該以互聯網作為基礎重新設定他們的組織和商業行為。
      問:您認為微商的發展前景如何?
      答:未來商業都是多元化的,會滲入到各個平台,各個場景,但是微商對于未來新媒體産業的發展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有政府的監管,會有更好的發展平台。
      中青年對微商認同度訪談記錄(二)
      訪談時間: 2018年8月13日
      訪談地點:惠陽中天彩虹城北區
      受訪人:彭女士
      記錄員:陳盈盈
      問:您怎樣看待朋友在您朋友圈中推銷産品?
      答:隻發朋友圈的微商是很低級的。也許會屏蔽他,但如果真要想買相關的物品,第一個想到的可能就是他。
      問:您在微商和傳統電商推銷的産品中選擇時會更加傾向于何種?
      答:生意本不分“生疏”,不管是陌生人還是熟人,隻要産品好,價格合理,遵循市場原則,微商推銷的産品也是一種新的嘗試。隻不過微商和傳統電商不同的是,前者的商業規則将更加透明,更多的是對産品和人品的考驗。
       問:您認為微商的有何利弊?
       答:微商有利也有弊,但整體上來說,正面影響大于負面影響,它的發展是時代的潮流。微商群體将不斷擴大,對人們生活的影響也會不斷加深,如何有效建立市場秩序迫在眉睫。
       從以上受訪者記錄中我們不難得出大部分受訪者對微商是持認同态度的,并且對微商平台提出了一些發展的建議與意見,絕大部分人認為誠信經營是重中之重,側面反映出了微商中“黑心”經營的情況并不少見。同時,受訪者也表示微商的管理不嚴格,機制不完善,開店認可程序漏洞百出,偷稅漏稅的情況也層出不窮。這些現象都需要引起管理機構的重視,隻有重視并且有所改變,微商平台才能越走越遠,越來越好。
      五、原因分析
      根據問卷調查和訪談記錄的分析情況來看,我們認為,微商平台的出現與發展,得到了中青年群體的普遍認可和支持,但其中仍有很大程度的經營劣迹及監管漏洞。其不良現象發生的原因有以下三大問題,它們分别是經營者道德約束力缺失、市場監管者重視程度不深、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一)經營者道德約束力缺失
      本次調查發現,絕大部分受訪者在使用微商購物過程中出現購買到黑心産品的現象,微商作為經營者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誠信、不道德行為現象,這是中青年群體對微商産生信任危機的一個最為顯著的原因。
       大多數人對微商的産品質量、宣傳力度、管理制度、售後以及交易信任等方面表示懷疑,其中占最高的是關于産品的質量問題。說明之所以有人對微商産品沒有購買欲望,不僅僅是“微商”本身的宣傳模式上出了問題,更多的是對産品本身的質疑。從受訪者建議中看,受訪者提到微商平台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無論交易流程、服務态度都需要規範化。個個都是個體戶,整體水平參差不齊,在有好有壞的情況下,微商得到的整體評價和口碑都會受到影響。經營者的個人價值觀不同将會在微商企業的經營當中體現出來,很多缺乏正确道德标準的不法商家也混在早期的微商行業,他們隻考慮利益,不考慮下級代理和消費者,隻想着快速實現自己的目标,最終出現很多的負面事件,這是信任危機出現的重要原因。
      (二)市場監管者重視程度不深
       市場混亂是造成微商平台漏洞百出的原因之一。因為大量的産品積壓在各層代理手中,長時間無法出貨,這些微商們就開始謀劃出路,前期商家招募代理的折扣較低,所以就出現價格的無法統一的情況,同一款産品什麼樣的價格都有,而最終還是要由消費者來為這些供過于求的産品買單。
      一旦出現市場混亂的不良現象,就需要市場監管者來進行調節與管理。然而當今微商市場監管者未能及時處理這些問題,從而就導緻了一系列不良的連鎖反應,惡性循環持續不斷。由于微商個體交易的特殊性質,微信平台對一些擾亂市場行為,如假貨、質量問題等基本是處于一個放任的态度。在微商市場自發性的發展一段時間後,由于亂象叢生,投訴層出不窮,官方必須開始實行一些限制性對策。市場監管者必須對此重視起來,必須加強監管,隻有這樣微商市場才能良性發展。
       (三)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微商平台作為一種新興業态,其發展具有重要價值,但是與此同時,其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不規範行為與法律法規要求之間具有直接關系。微商平台是新生事物,既有的法律法規,在規制的周全性、有效性等方面顯然是不足的:如微商的就業門檻是否過低,應作哪些限制;如何保障微商平台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如何改進微商監督者的管理工作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的細化和完善。
       随着微商原始資本積累的生長,其假貨與産品質量的問題已經開始被各大媒體,新聞頻頻曝光,而産品消費者使用後出現不良反應的案例屢次發生,售後投訴維權也十分艱難,所造成的社會話題遭到熱議,微商到底該如何監管?法律法規便是基礎且關鍵的一環。對于合法經營的微商來說,立法是一件表示自身被認可的好事;對于曾受黑心微商“毒害”的消費者來說,立法是一把保障平等交易的保護傘;而對于黑心微商來所,立法更是一張将其一網打盡的大網。
      六、可行性方案
       通過這次調查,我們發現,中青年群體對微商認同度不高情況背後既有經營者道德約束力缺失、,又有市場監管者重視程度不深、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等其它問題,為更好促進微商平台良性發展,使中青年群體對微商認同度得到提高,解決信任危機,營造誠信、和諧的良性消費環境,我們小組提出以下可行性方案:
       (一)從業者需做到“誠信經營”,提供良好的交易信任前提
       從業者作為微商的主體,是微商發展的關鍵所在。部分決定整體,行業風氣并非一朝一夕能夠養成的。微商從業者應該加強自身的道德修養和政治敏銳度。堅持誠信經營,對所做的每一筆交易負責,要對得起消費者對自身的信任。微商是建立在信任基礎之上的,有信任才會有分享和購買。如若連信任基礎都消失殆盡了,又何談做買賣、談生意呢?
      “人無誠信不立、業無誠信不興、國無誠信不強”。誠信是從業者的一種無形資源,是産業發展壯大的巨大動力,對産業的長遠發展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一個産業要發展,離不開社會的支持,離不開公衆的認可,更離不開自身的誠實守信。随着時代的發展,品牌的影響力已不容忽視,而品牌的建立基礎便是誠信。隻有從業者做到了誠信,在自身以及消費者之間搭起了一座堅固的橋梁,讓消費者充滿信任的走上這一座“信任之橋”,形成一定的買賣前提,買賣才能越做越好。
      (二)政府應加強監察管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在社會生活中,僅僅依靠個人自覺往往無法完全履行道德義務。微商平台的發展對經營者的素質提出了考驗,與此同時也對政府監管及法律法規提出了挑戰。
因此,政府必須要正确履行其相應職責。各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産品質量監管、資金安全監管、信息安全監管,做好經營者篩選工作,完善信用信息系統功能,為微商交易提供一個可靠的市場環境。而完善法律法規這一環節也是必不可少的。2018年6月19日,在我國第一部電商領域綜合性法律《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三次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上,有建議指出,在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範圍中,要将通過微信、網絡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菅者涵蓋在内。這一法律草案的提出對于微商市場的各方參與者來說都是一種良好的趨勢,對經營者是鞭策,對消費者是保障,對無良者更是一記重擊。如果說立法前的微商都是靠道德來規範自己的商業行為,那立法後則是靠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了。
      (三)消費者需加強自身的甄别能力,減少從衆及“友情”消費
      在很多時候,消費者購買到質量不佳或圖片與實際不符的産品,往往是因為沒有多留一個心眼。在購買微商産品前,消費者需要充分了解其信譽情況、銷售情況、評價情況等等,同時要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上當受騙。
       在微信朋友圈中,消費者之所以進行微商平台上的購物消費,往往都是出于“友情”消費。身邊的朋友成了微商,自己就去買買東西、捧捧場,這便是“友情”消費。從衆消費也是消費者常常經曆的問題,認為别人都買了,所以自己也要買。這兩種消費方式都是不可取的。這些消費方式看似正常,實際上日積月累以後就會演變成一種不良的消費習慣。消費,是人們生活中無處不在的一種行為。但不良的消費往往會給自身帶來不好的影響。消費者應該秉持着正确的消費觀進行消費。人們的消費行為始終受到消費心理的影響,例:從衆心理、攀比心理等會影響消費者的不理性消費,因此切記在消費中注意避免盲目從衆。另外,要盡量避免情緒化消費,由于一時頭腦不冷靜而造成浪費。要堅持從個人實際需要出發,理性消費。而“友情”消費也應适當減少,不要為了友情而忽視了自身的真正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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